关于推荐(申报)第六届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安徽省交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进步,根据安徽省公路学会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按照《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推荐(申报)项目条件
凡符合《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第三条规定,且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经过科技评价(鉴定),具备科技主管部门或安徽省公路学会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证明(评估意见、验收意见)的交通运输类科技成果。
三、推荐(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各市交通、公路等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市级公路学会、省公路学会所属分支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科技奖推荐工作;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会员单位)、社会团体均可申报。
(二)安徽省公路学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的交通运输类科技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报安徽省公路学会批准,并公示后予以确定。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见附件三)一份,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如研制报告、试验报告、鉴定证书等)。材料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版。
2、“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简表(见附件五)一式十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限额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主要完成人 (个) 25 15 10 5
主要完成单位(个) 15 10 7 5
推荐(申报)书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
(三)其他
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间不得推荐(申报)科学技术奖。
五、材料报送时间
推荐(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送省公路学会咨询部,同时请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方式
报送地址:合肥市太湖东路19号安徽省公路学会
电子版提交邮箱:11636578@qq.com
联系人:魏嘉(0551-63434095,13866790887)
附件:
一、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
二、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三、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四、《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五、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简表
二○一八年六月十五
附件下载请进省公路学会QQ群452564550